民法典法律知识

未登记的抵押权是否可以对抗法院查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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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抵押权的行使,需要按照有关的法定流程进行,这是对于权利的尊重行为。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是否可以对抗法院查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未登记的抵押权是否可以对抗法院查封

  一、未登记的抵押权是否可以对抗法院查封

  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可以对抗法院查封,动产抵押,不登记也有效。但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对抗第三人在该物抵押后又取得对该物的权利。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特殊动产设定抵押但未经登记的,并不具有社会公信力。法院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机动车时并不知晓抵押合同的存在以及该财产已被抵押的事实,其主观上是善意的。

  (二)法院基于申请执行人的请求而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是一种公权行为。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此种情况下,在先的公权行为可以对抗在后的私权行为。

  二、抵押权未登记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

  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需要登记才生效的抵押权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这时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可能不受保护,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未登记的抵押权有效么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主要是土地、房屋以及航空器、船舶、汽车等经济价值非常大的动产。造成财产权属未登记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由于登记机关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是当事人的问题。以未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抵押的,该抵押并不一定无效。

  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如果当事人没有补办抵押登记手续的,该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该第三人是指对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享有物权的人,如该财产的买受人。该第三人,仅指善意的第三人。如果第三人非为善意的,如买受人明知未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上设有抵押权仍然购买的,在将来抵押权实现时,该第三人的利益不受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未登记的抵押权是否可以对抗法院查封的相关知识,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主要是土地、房屋以及航空器、船舶、汽车等经济价值非常大的动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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