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5 15:55
人浏览
导读: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是不同的两种行为,民事行为会产生法律上的结果才可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这个问题大多数人还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的相关知识。
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一、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

二、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民事法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

1、明示形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行为人通过言语表达其内心意思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诸如当事人之间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行为人以文字符号为表达内心意思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书面形式的优点是通过文字符号将行为人所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客观地记载于一定的载体上,成为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有利于防止民事活动中的异议和便于民事纠纷的处理。

2、默示形式

默示形式是指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行为人虽然并没有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行为人的某种客观事实状态就是表达同意进行民事活动的意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的内容。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不同角度的分类可以分为单方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有偿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等。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明式和默示两种方法。如果您还有问题的话,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