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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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践中,已经抵押的房屋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买卖物已经抵押的,买卖行为有效。那么,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可以买卖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一、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经过抵押权人同意是可以买卖的。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二、抵押权设立的法律后果

  (一)抵押物登记是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在我国民法中,登记也是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看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笫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四十八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抵押物进行登记能够有效地维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得到实现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条规定说明,当事人之间设立抵押合同之后,如果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则抵押人于抵押权存续期间将抵押物出卖、转让或再次设定抵押、质押,并使抵押物转移至第三人占有时,抵押权人而不能向第三人就该抵押物主张抵押权,因为该项财产只能在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产生效力,也就是说抵押权人只能向抵押人主张抵押权。

  三、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归谁所有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依然属于抵押人所有,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不可能享有所有权。抵押期届满,将抵押物进行拍卖时,若抵押权人拍得抵押物,那他则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一般来说,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是没有直接的处分权。只有当抵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通过某些途径处分抵押物。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可以买卖吗的相关知识,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依然属于抵押人所有,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不可能享有所有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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