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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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实收养关系没有办理合法正规的收养登记,我们要解除事实收养关系,那么,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一、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一)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二)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三)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四)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五)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六)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有哪些

  (一)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五)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三、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

  (一)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四)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8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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