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管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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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签订保管合同的时候,要知道保险合同的具体生效要件是什么。那么,保管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保管合同何时成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管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保管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当事人意思表明须共同,即合意,这是合同建立的底子要件。凡意思表明不共同,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建立。

  (二)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发作合意的,因此也就不可能建立合同。

  (三)当事人的意思表明须以缔结合同的为意图。不以缔结合同为意图意思表明,即使达到合意,也不能建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建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别要件,即或依必定方法,或完成标的物的交给。不然,不能建立合同。

  二、保管合同何时成立

  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一般来讲,保管物品交付给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成立;如果在未签订合同前,已经交付保管物,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一条规定,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三、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管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一般来讲,保管物品交付给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成立;如果在未签订合同前,已经交付保管物,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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