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对于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7 18:20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买卖合同的处理情况,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处理,对于权利予以尊重。那么,对于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

  一、对于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

  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要根据合同中约定情况而定,一般对于双方合同只要一个债权,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设立合同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但债权行为不仅仅是设立合同的行为),(设立)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买卖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移转以及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都与标的物的交付相一致。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于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的相关知识,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