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失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9 10:02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遗失物的处理情况,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对于权利予以保护起来。那么,遗失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遗失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一、遗失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二、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成立条件

  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也就是受让人在接受转让过程中并不知道此物是无权处分的遗失物,那么很显然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受让人善意不知情的条件。再看《民法典》107条规定中“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者购买所得遗失物”的条件,很显然受让人也符合善意取得制度中支付合理价款的条件,加上此条款规定的暗含前提条件:遗失物的处分人没有处分权和遗失物已经转移受让人占有,完全符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因此受让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我国《民法典》107条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对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规定而不是例外规定,只要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就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其限制性体现在如果原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向受让人主张返还原物,并且支付了善意受让人购买该物时所付的费用,则该遗失物的所有权就要回复到原权利人。

  三、盗赃遗失物善意取得的规定是怎样的

  盗赃遗失物并不适用于善意取得,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即使购买人在购买该物品时对该物品是盗赃物或遗失物并不知情,同时也支付了合理的价格,但仍然无法取得该物品的所有权,该物品的主人无论在何时都可以要求购买人返还物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失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的相关知识,虽然你拾得了这件东西,但是他的所有权还不是你的,否则你要是私自占有遗失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