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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品不立案依据是什么

遗失物品不立案依据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1-09-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遗失物品不立案的依据:
1、没有犯罪事实;
2、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只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才会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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