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我国保管合同需要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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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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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日常生活当中,有的保管是无偿的,而有的保管是有偿的。有偿的保管合同当中的保管人是需要承担起一定的法律责任的。那么,我国保管合同需要什么费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保管合同需要什么费用

  一、我国保管合同需要什么费用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关于保管合同中新增加了一项补充规定,虽然没有在法条有实质性的变化,但补充规定就可以在不同的情境下适用,所以我们要主要实际来运用《民法典》的保管合同条款。

  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有以下区别:

  (一)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无偿合同的情况;而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三)保管合同给付保管凭证;仓储合同是给付仓单。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九百零四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三、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保管合同特的特征:

  (一)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

  (二)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

  (三)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四)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我国保管合同需要什么费用的相关知识,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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