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所有权转移时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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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这里我们分类讨论,可以分为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那么,所有权转移时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所有权转移时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所有权转移时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不动产和法律规定的特殊动产买卖中,标的物所有权自登记时起转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机动车辆的所有权自登记时起转移,所以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仍然是交付时。另外,当事人对标的物转移的时间另有约定,自应从其约定,但是约定不得排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零八条【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二、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对于所有权转移的条件可以这么说:无特殊约定,动产以交付为标准,不动产以过户登记为标准,具体如下:

  (一)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

  (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

  除此之外,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所有权转移的原则:一是所有权按照当事人约定转移,可称为“约定转移原则”二是在缺乏明确约定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可称为“交付转移原则”。同时,还对所有权在特定情况下的转移时间和方式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可称为“法定转移原则”。

  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收益增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应该提交的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所有权转移时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知识,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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