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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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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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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农村宅基地情况的处理,特别是拆迁行为的处理情况,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进行。那么,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每个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其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一)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二)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三)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四)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二、宅基地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二)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也称为产权置换;

  (三)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对于所有的拆迁事宜,法律都有详细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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