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6 14:31
人浏览
导读:

相信大家都知道,股权质押的时候,应当按照相应的办理流程去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一、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一)股权出质登记程序: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表》等登记表格,同时准备相关资料;

  2、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二)股权出质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表》;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个人质押股权需要工商局备案。相关备案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2、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权出质申请书;

  4、双方均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具体办理股权质押的经办人;

  5、办理股权出质备案无需任何费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 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通常说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和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而未获得清偿时,可以依法行使质权。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如超过质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超出部分归出质人所有;如有不足,不足部分作为普通债务由债务人承担。

  (二)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权,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但需要注意的是,质权人在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仅就孳息取得质权。

  (三)质权人享有禁止出质人违法转让已设质股票权,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四)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存。

  三、股东股权质押影响其他股东吗

  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按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处理,所以对其他股东是有影响的,股权质押给其他股东之外的人,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股权质押登记首先是要召开股权质押决议,再订立股权质押合同,然后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办理股权登记,再完成接下的步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