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管无偿与有偿的区别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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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法律上对于保管合同有作具体的规定要求,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那么,保管无偿与有偿的区别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管无偿与有偿的区别是

  一、保管无偿与有偿的区别是

  (一)在有偿的情况下,无论保管人是故意还是过失,保管人都应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负责;

  (二)在无偿的情况下,保管人只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后果负责,轻微过失不负责。

  (三)二者的相同点是:凡是因不可归责于保管人的事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都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的颁布是对中国现有所有关于民法法条的一次整合。是民法形成了互相依托。有法可循,有迹可循的系统。也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完善者各个法条。目前民法典与之前各个单行民法有些许不同。而保管合同作为较为成熟和常见的合同。他的实践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例外情况较少,所以包括合同目前的修改之处,并没有太多的区别。

  二、无偿保管合同属于哪些合同种类

  属于无偿合同的一种,根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交易关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实践中,无偿合同数量比较少。而有的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自然人之间的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双方既可以约定是有报酬的即有偿的保管、委托,也可以约定为没有报酬即无偿的保管、委托。

  需要注意的是,双务合同不一定就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不一定就是单务合同。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如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须向出借人支付报酬,但属于双务合同,出借人有交付借用物的义务,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

  三、无偿保管是双务合同吗

  无偿合同一般都是单务合同,一方当事人给予他方利益并不取得相应对价,如果非义务人主观过错致使违约却要求其承担责任,这显然与公平原则相悖,容易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刻意追究无过错违约方的责任,不利于合理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基于此,统一民法典同时也规定订立合同时要公平地确定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予以撤销。因此,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采过错责任较之严格责任更为严谨、科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管无偿与有偿的区别是的相关知识,民法典的颁布是对中国现有所有关于民法法条的一次整合。是民法形成了互相依托。有法可循,有迹可循的系统。也在实践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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