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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保管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纠纷 2021-01-1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无偿保管合同只要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不存在过失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者由于过失而发生意外,即便是免费保管,还是需要赔偿。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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