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改为8岁了吗
《民法典》总则篇延续了民法总则的规定, 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起始时间由10周岁调整为8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据此,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且,其实施的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无效,而是属于效力待定,如果事后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则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总则中关于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再规定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意味着,对于完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也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这与此前传统还是有细微变化。
二、民法典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四条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通常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合同生效,否则合同无效。
此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不需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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