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果要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是需要申请的,而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审查:
(一)当事人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对承包金数额的约定所应参照的标准,是以承包前的土地实际收益的情况来衡量,还是以承包后承包方的实际经营收益情况来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也很少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大多数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只是一个承包金的总额。这样的承包金总额约定是否公平合理,难以有一个准确、恰当的参数可供法官把握。这是立法上的漏洞,也是司法中的难题。
(二)发包方所属村民成员以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承包金数额约定条款)显失公平为由,诉请撤销或变更合同,必须审查该诉请是否超过申请撤销、变更的法定期限。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限为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变更权的法定期限为自行为成立之时起一年内。经审查原告的申请撤销或变更合同期限已超过法定撤销、变更申请期限的,法院不应支持其诉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存在签约的发包方负责人更换后,后任村组干部和部分村民只见承包方经营效益良好的结果,不见其经营管理有方的辛劳,以约定的承包金数额偏低,显失公平为由诉请调整承包金数额。从法理和法律分析,显失公平分为自始显失公平和嗣后显失公平,而嗣后显失公平的合同按情势变更原则处理。
我国法律仅规定了自始显失公平,并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因此发包方的村民不能以嗣后显失公平为由诉请变更或撤销土地承包合同,因为据上所述《民法典》未规定嗣后显失公平导致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其只能以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为由请求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金数额或请求撤销该合同。
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有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
承包合同法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第十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第十一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第十四条 保险
第十五条 争议
第十六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一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三、建筑承包合同怎么写
建筑承包合同是一种大型的规范性合同,通常都有范本,一般分为普通条款和通用条款两部分。这类合同内容庞杂,在签署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合同签署双方的主体应当正确,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二,明确工程地点工期等。
第三,明确工程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第四,明确工程质量及验收方式。
第五,违约责任及违约解决方式。
第六,争议解决条款。
第七,合同双方签字只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的签署情况,这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情形进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