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有收养证亲生父母还能要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0 15:31
0人浏览
导读:收养证表明被收养人由谁来监护,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那么收养家庭已经办理了收养证,亲生父母还可以要走孩子吗?怎样办理收养公证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有收养证亲生父母还能要走吗

  亲生父母不可以随意要回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孩子,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要解除收养关系要回子女须具备法定的条件: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可以解除。养子女8岁以上的,应当征求其本人的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怎样办理收养公证

  办理收养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一寸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该申请书应在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收养公证应该注意什么

  1、 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有收养证亲生父母还能要走吗的相关知识,亲生父母不可以随意要回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孩子,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