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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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中,对于收养登记的情况,我们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

  一、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提交收养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二)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时,收养登记机关可以进行有关的调查、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询问,调查应当制作调查记录,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三)发证

  经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关系的建立,除了要求当事人都符合《民法典》中的条件要求,同时还要办理收养手续或者进行公证,否则的话此时可能只会认定为事实收养关系,可能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就无法受到法律的保障。而一般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往往是在当地的福利院或者民政局办理。

  二、收养残疾儿童要怎么办理

  (一)申请

  1、收养人夫妇二人皆需到场办理手续,如一方无法到场,要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如果孩子≥10周岁,也要到场。这必须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因此需要当事人要亲自办理手续,便于登记部门核对和确定收养资格和收养意愿。

  2、将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

  (一))户口本,身份证。

  (二))申请人所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三选一)提供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嗣、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如果是福利院的孤儿,还需要出示该福利院提供的准收养证明。

  (四))如果是弃婴,则需要准备有关机构提供的联系不上其生父母的证明。

  (五))若是身有残疾的孩子,要出示县级医院或者所在孤儿院提供的残疾证明。

  注:有人事部门的单位提供的证明才有效,并且该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

  3、提交材料后,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的初衷,并且保证不丢弃、不虐待并且抚养被收养人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二)审查

  登记部门会对申请人经行完善的审查。具体内容如下:

  1、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如果是夫妇,二者都需要审查。

  2、了解申请人的为什么要收养,观察其真实意思表达。

  3、查看申请人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如果被收养者大于十岁,还要询问他的意愿。了解孩子的来源,认真审查看看是否为假弃婴。

  4、了解申请人是否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5、了解社会福利机构的送养人资格。

  (三)登记

  经过审查并且了解申请人、孩子以及送养人的情况,即可判断是否允许登记。如果符合《民法典》,则可以颁发领养证。如果不符合,则需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哪些证明

  (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三)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四)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五)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六)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七)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收养手续的办理,这是需要按照法定的要求进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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