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二手房交易避税有哪些手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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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我们购买房屋的时候,无论是一手房屋还是二手房屋,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那么,二手房交易避税有哪些手段?逃税与偷税漏税的区别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二手房交易避税有哪些手段

  一、二手房交易避税有哪些手段

  (一)二手房交易避税歪招一:夫妻假离婚

  法律规定:二手房交易相关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俩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避税手段:有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假离婚,卖房者可规避个人所得税。离婚后,夫妻俩房产按照一定方式分割,分得住房的一方将物业卖出,作为单身后的唯一一套住房,根据政策规定,可以符合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界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交易避税风险: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但出现一方为了私利而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是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来避税风险不小。

  (二)二手房交易避税歪招二:先公证后过户

  法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购买商品房满5年出售的,免征营业税。

  正确避税手段: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行买卖,但先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待房产所有权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仅花少量的公证费,就可避免缴纳部分营业税。

  二手房交易避税风险:由于房屋的权属问题仅仅是公证,卖家可以凭产权证悄悄进行抵押。如果卖方挂失房本,最多半年,又可以出新房本了,对买方没有保证。公证时不能公证到买方本人名下,以后不能出买方本人名的新房本。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而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此间房产证仍属卖方,买主可能吃大亏。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逃税与偷税漏税的区别是什么

  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薄、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三、二手房买卖新政策及常见避税手段

  二手房买卖新政策主要有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20%征收和二手房20%个税不得转嫁购房者。

  国五条细则落地,其中对二手房事项的规定为: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20%个税一经公布就引发楼市讨论热潮,很多购房者质疑这个税费会增加购买二手房的成本,因为在现有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大部分税费是由买方来承担的。随后住建部官员表示二手房20%个税不得转嫁给购房者。

  假离婚是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后楼市传的最火的避税办法之一。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关系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夫妻便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

  (一)二手房合同价格远低于实际价格;

  (二)有意压低交易价格;

  (三)协议延期办理产权变更;

  (四)假赠予真买卖,暗箱操作。

  二手房市场鱼龙混杂,特别是在政策暂未明确的状态下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都需要多一个心眼,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常见购房陷阱需要了解清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二手房交易避税有哪些手段的相关知识,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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