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买房约定违约金要注意什么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03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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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我们在买房的时候,大家一定要经过各方面的考察后再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在订立购买合同时,也要留意好合同的具体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买房约定违约金要注意什么事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买房约定违约金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买房约定违约金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

  (二)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三)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二、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才合法

  约定违约金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金及是约定具体违约金额还是约定违约计算方法法律原则上不加以禁止。但为稳定社会秩序,防范金融风险,违约金又要受到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限制。因此,确定违约金时,既要权衡双方对违约金的约定体现惩罚性质,又要通盘考虑违约所造成损失彰显赔偿功能。故通说认为,我国违约金兼有赔偿性和惩罚性的双重属性,赔偿性体现了违约金的基本功能,惩罚性体现了违约金的特殊功能。

  由于约定违约金具备双重功能,故在具体案件中确定约定金时,应严格依照《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处理,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针对何为“过分高于”,即约定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30%。

  三、买房协议书违约金怎么约定

  买房协议书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买房约定违约金要注意什么事项的相关知识,购买房屋对部分人来说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尤其是购买二手房时,还会出现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需要我们稍加留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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