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一般保证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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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一般保证责任的处理是对于权利实施,一般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的权利。那么,什么是一般保证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一般保证责任

  一、什么是一般保证责任

  (一)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与连带保证责任相对应。

  (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民法典一般保证责任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一般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多久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未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已经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一般保证诉讼时效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设立担保物权时,只要是依照法律规定签订的担保协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合同存在的前提是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应该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一般保证责任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一般保证人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即先诉抗辩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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