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样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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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案件纠纷侵害到了他人的人身权时,就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怎样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怎样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怎样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有哪些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离婚后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特征

  (一)请求权的专属性。所谓请求权的专属性,指的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只能由受害人来行使,一般不可以让与或者继承。由于精神损害赔偿常依附于特定受害人的特定权利,只有在其特定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并且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根据我国《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权利,他们都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在原权利具有专属性的前提下救济权利也有一定的专属性。

  (二)精神损害赔偿因素的多元性。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所考虑的的因素有很多。第一,从赔偿标准看,就有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第二,从基本结构上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还应根据人身权益、财产权与精神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考虑。第三,从主观要件上看,还应该根据加害行为与受害人主观上的故意或是过失来判断。第四,从侵权行为发生的本身看,侵害的地点、场合、时间、手段等均应作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考量因素。

  (三)赔偿数额的不确定性。精神损害系自然人意识机能之反应,在内容和范围上具有主观性,根据损害赔偿的全部原则,精神损害赔偿亦有主观性。正是这样的主观性,导致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具有不确定性,即不能就同一损害事实直接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即使规定数额,也须有变动的可能。而且就其功能而言,主要是为了弥补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而用多少金钱替代补偿,也无法确定。

  在离婚后双方出现了侵犯人格权或者让公民受到精神方面的伤害后,当事人也是可以申请索赔精神损害赔偿费用,在计算精神损害赔偿时会考虑人身的权益以及造成的损害结果方向,所考虑的因素还有许多方面的,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怎样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知识,凡是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民事纠纷,往往与人身权受到侵害脱离不了干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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