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么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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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身损害案件在司法程序当中时常发生,我们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证据是必不可少的内容。那么,怎么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怎么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

  一、怎么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

  对人身损害赔偿举证的证据有:

  (一)证明因果关系的证据。在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一定要有明确的被告。首先,受害人作为原告,被告就是侵害人;其次是被告作为侵害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造成了受害人何种后果?要准备这方面的证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当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时,应当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尽量留下在场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日后向律师或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人证言、侵害事故的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

  (二)证明损害事实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因此,受害人应依据所规定的赔偿项目向律师或司法机关提交相关的确凿证据加以证明,将其诉讼请求明确,使所必须的法律事实建立在充分确凿的证据之上。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情形是怎样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和解协议存在下列情形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和解协议:

  (一)签订的合解协议显失公平的;

  (二)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

  存在下列情况的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

  (二)协议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达成的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达成的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以上所说的可撤销或者无效情形外,当事人签订赔偿协议后应当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反悔。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怎么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的相关知识,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看收集得来的证据是否为合法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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