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5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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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办理抵押程序当中我们会发现有的纠纷当中存在“最高额抵押权”这一民事权利。那么,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

  一、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

  最高额抵押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已确定;

  (二)债权已到履行期。

  故当事人除规定决算期外,还应当规定债的履行期限。但就最高额抵押而言,债权数额的确定是其中的主要问题。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债权的确定对抵押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二、最高额抵押包含哪些法律特征

  与普通抵押相比,最高额抵押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所担保债权一般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特定债权。普通抵押随所担保的主债务的成立而成立,具有从属性和特定性;而最高额抵押在设定时所担保的是尚未发生的债权,突破了普通抵押权成立上的附随性,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过,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

  (二)必须预设最高额度。最高额抵押权设立时,由于主债权尚未发生,因此必须设定一个抵押担保的最高限额,抵押权人在此限额内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一定期间”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一般情况下,在最高限额内,凡是发生在该“一定期间”内的债权都属于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该“一定期间”是判断某一债权是否属抵押担保债权的时间标准。

  三、民法典中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事由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的相关知识,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要想实现最高额抵押权,应当具备已经确定的债权以及债权已经到期这两个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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