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定损害赔偿的赔偿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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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有可能需要我们处理好相应的赔偿程序,具体的赔偿金额就需要回归到实际案情当中进行分析。那么,法定损害赔偿的赔偿规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定损害赔偿的赔偿规则

  一、法定损害赔偿的赔偿规则

  法定损害赔偿的赔偿规则是:

  (一)全部赔偿原则。

  (二)财产赔偿原则。

  (三)损益相抵原则。

  (四)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是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基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规则。侵权行为的与有过失同样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如何调解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员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二十二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三、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三)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六)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定损害赔偿的赔偿规则的相关知识,在实际处理损害赔偿案件时,我们可以参照法律规定的赔偿原则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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