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动产抵押的含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3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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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当中,不动产抵押的相关概念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有解除到。那么,不动产抵押的含义具体是什么呢?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主要包括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动产抵押的含义

  一、不动产抵押的含义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建物。定着物包括房屋和林木。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不能抵押,可以抵押的不动产只有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房屋指用于居住的房屋外,还包括地下室、仓库、立体停车场、走廊等。可以用于抵押的建筑物还包括桥梁、水坝、水塔、烟囱等。依法获准建造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也可以用于抵押。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抵押权设定后,房屋上增建、扩建的部分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可依法将增建、扩建的部分一并拍卖,但对拍卖增建、扩建的部分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房屋抵押时,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应一并抵押。

  林木和其他与不动产尚未分离的出产物也属于可以用于抵押的不动产范围。

  包括: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与不动产尚未分离的出产物包括农作物和沙石、矿物等。当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抵押时,这些与不动产尚未分离的出产物应一并抵押。

  二、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主要包括哪些

  (一)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5、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6、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7、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三)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四)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注意:不动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不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三、不动产抵押登记收费

  抵押登记费是指房屋抵押登记费,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

  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非住宅是55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2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登记费的收取对象是申请人。房屋所有权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动产抵押的含义的相关知识,现实生活当中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内容都属于不动产的范围,我们在办理不动产抵押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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