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1 18:20
人浏览
导读:

有关于房地产的物权登记内容,无论是设立、变更还是消灭,都需要到指定机构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那么,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流程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流程

  一、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流程

  (一)申请

  房地产抵押期满,债务清偿完毕,抵押合同即告终结。双方当事人应在十五日内提出注销登记申请,领取并认真填写《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收件

  1、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

  2、房屋他项权证;

  3、房屋所有权证存押收据;

  4、经办人身份证明;

  (三)注销

  缮证人员注销档案中原有的抵押手续,并在抵押登记台帐上注记,同时退回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四)归档

  档案管理人员重新归档。

  二、房屋抵押登记的受理单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由于抵押权是从所有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房地产抵押登记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文件与权属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权属证书的真伪等,并由审核人签字在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流程的相关知识,我们在办理房地产登记时,应当携带好上文所述的证件资料到房管局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