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对外抵押财产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5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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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外抵押财产的范围一般是围绕债务人与第三人方面,在《民法典》当中对此也作出了详细规定。比如说海域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等财产都属于法律允许抵押的财产范围。我们在实践当中办理财产抵押程序时,首先要了解清楚抵押的财产是否在法律允许抵押的范围内。

对外抵押财产的范围

  一、对外抵押财产的范围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范围有: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抵押权无法实现怎么办

  抵押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抵押权无法实现与抵押人有关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在一定范围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权的保护】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抵押未经老婆同意合法吗

  根据以下法律条文: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外抵押财产的范围的相关知识,我们在了解清楚抵押财产的范围后,能够更有效的处理抵押财产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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