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代言和肖像权的区别是什么,肖像权去哪个部门举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15 16:04
人浏览
导读:

代言和肖像权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代言一般会签订肖像权使用协议,从而使得肖像权使用合法化。肖像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进行举报的部门有涉及到的网站部门、人民法院、仲裁员等。可以先向侵权方要求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如对方仍不停止侵害,还可以收集证据诉至法院。

代言和肖像权的区别是什么,肖像权去哪个部门举报

  一、代言和肖像权的区别是什么

  代言和肖像权之间的区别不是很大,代言会与对方签订肖像权使用协议,不会构成侵权行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二、肖像权去哪个部门举报

  肖像权需要根据实际侵权行为到对应的部门进行举报:

  1.可以联系涉及到的网站,告诉网站对方侵犯自己肖像权,要求网站、论坛撤下侵犯肖像权的照片等。

  2.可以收集保存好证据到法院起诉。

  法律快车提醒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肖像权是知识产权吗

  肖像权不是知识产权。肖像权是人身权,但是如果摄影作品中包含的肖像等,这些摄影作品都是有版权的。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人格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