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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是什么,及对质权人的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9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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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在国外已经成为企业与银行融通资金的重要手段,也是仓储业增值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出质人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一个方面,即对仓储物处分权受有限制。

仓单质押是什么,及对质权人的效力

  一、仓单质押是什么

  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它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以及开展多种经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特别是在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

  仓单质押在国外已经成为企业与银行融通资金的重要手段,也是仓储业增值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仓单质押作为一项新兴的服务项目,在现实中没有任何经验可言。如果仓储企业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并能够有效的防范以上风险,相信仓单质押业务会大有所为的。

  二、仓单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

  仓单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其对仓储物处分权受有限制。

  仓单作为一种物权证券,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取得仓单意味着取得了仓储物的所有权。出质人若想对仓储物进行处分,应当向质权人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经质权人同意而取回仓单,从而实现自己对仓储物的处分权。

  三、办理仓单质押的基本流程

  办理仓单质押的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并据此向物流企业仓库交付货物,经物流企业审核确认接收后,物流企业向借款人开具专用仓单。

  2.借款人同时向指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货物保险,并指定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3.银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银行、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书》。仓单出质背书交银行。

  4.仓单审核通过,在协议、手续齐备的基础上,银行按约定的比例发放贷款到监管账户上。

  法律快车提醒您,货物质押期间,物流企业按合同规定对质押品进行监管,严格按三方协议约定的流程和认定的进出库手续控制货物,物流企业只接收银行的出库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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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二条

《仓储协议》

《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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