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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及加工承揽合同的概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2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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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主体名称不同和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同等方面上;加工承揽合同的概念,即一方满足另一方的定作要求,另一方就此支付报酬的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及加工承揽合同的概念

  一、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

  2.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同。法律快车提醒您,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加工承揽合同的概念



  加工承揽合同的概念,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承揽合同的常见烈性有:

  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2.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




  三、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

  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为:

  1.加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即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负有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义务,即双方负有对价给付关系,因此为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对合同形式法律没有特别要求,因此承揽合同为诺成性、不要式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这里的工作成果是劳务的物化体现而非劳务本身。

  3.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完成的,满足定作人的特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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