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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收养的子女离婚后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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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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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共同收养的子女离婚后收养关系不可以解除,离婚不属于法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收养人有虐待或遗弃行为、被收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等条件。

共同收养的子女离婚后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共同收养的子女离婚后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收养子女后离婚的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法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之间关系恶化,已经无法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5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二、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三、收养关系如何才算成立

  收养关系成立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首先需要双方都同意;

  2.收养人必须符合法律上的收养条件;

  3.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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