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该条例。还有就是是通过媒人要对方索要,而且现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风俗”也违反了这一条,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二、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三、民法典以后没彩礼了吗
《民法典》法律没有禁止彩礼,只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和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借婚姻强行索取彩礼,或者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但是男方按照当地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承受能力自愿给付女方的金钱的行为是可以的。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