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公证应当怎么做
婚前财产公证的做法应当是由当事人携带好身份证明、婚前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即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提出办理申请后,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审核材料。可以办理公证的,按照程序办理。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据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婚前财产公证伤感情吗
婚前财产公证不会伤感情,在结婚之前做财产公证有利于婚姻的稳定性,因为经过这种方式,能够让夫妻两人在婚姻生活中保持平等的地位。在此同时做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以保证夫妻两人的合法利益。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应当具备什么资格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
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法律快车提醒,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