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动产登记由什么机构负责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2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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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动产登记由国家土地资源主管机构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一般是由不动产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不动产登记的基本信息包括不动产的基本情况、不动产变化的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

不动产登记由什么机构负责办理

  一、不动产登记由什么机构负责办理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过程中,不动产登记主要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不动产管理部门负责,涉及的部门主要有: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非常分散。

  登记机构特别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不统一,必然出现重复登记、登记资料分散、增加当事人负担、资源浪费等弊端,不利于健全登记制度,应当统一登记机构。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然而统一登记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登记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物权编又规定,“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不动产证登记的基本信息有哪些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三、不动产登记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法律快车提醒,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4.另外,在实际中,除了买房之后要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包括住宅房产,下面的都是需要登记的范围:

  (1)住宅房产。

  (2)商业房产。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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