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法的收养关系如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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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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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法的收养关系建立的条件主要有三步,其中包括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收养的有关事宜,收养的当事人需要携带自身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和收养协议进行登记,并由民政部门核准。

合法的收养关系如何建立

  一、合法的收养关系如何建立

  合法的收养关系按照如下程序建立:

  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收养相关事项;

  2.收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3.核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收养关系适用于什么法

  收养协议不适用于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这些协议主要包括婚姻协议、离婚协议、收养协议、监护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等,这一规定是指上述协议不受民法典的规定,法律快车提醒,即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虽然这些协议也是在性质上有民事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协议。

  三、收养关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3.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4.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5.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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