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扶养协议效力的确认有什么标准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的确认标准是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二、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条件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有哪些
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抚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2.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法律快车提醒,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4.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