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1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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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还未获得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还未获得代理人追认的、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还未获得权利人追认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包括:

  1.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能主张缔约过失赔偿吗

  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的,也可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过,合同一方主张赔偿时,还得确定自身是否有过错。如果自己明知对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比如共有房产买卖合同,明明知道地方的房不属于一个人的,那么即使没被追认受有损失,可能就得自担损失。

  三、效力待定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其效力具有不确定性,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其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3.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4.主体特殊。与一般合同的主体不同的是,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人称为相对人(即第三人),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他是善意的。法律快车提醒,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人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权为处分行为的对方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第三人。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意或承认,在被代理人追认或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合同有哪些类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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