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人章程可不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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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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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人章程不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依法成立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应职责,公司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是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的。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必备条件是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法人章程可不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

  一、法人章程可不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人章程不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由谁担任应当在公司章程中做出明确规定。

  三、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有哪些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

  3.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律快车提醒,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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