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26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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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是由买卖交易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房管局提出过户申请,再缴纳相关费用,最后双方签字依照指示流程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拆迁安置房是不需要交纳维修基金的。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一、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价及复印件等资料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

  2.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

  3.双方签字确认完成过户。

  二、拆迁安置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安置房不需要交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法律快车提醒,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不需要缴纳维修基金。

  三、拆迁安置房必须要公证吗

  公证是自愿申请的,所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配时,没有强制要求要申请公证,是否进行公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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