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一般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0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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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一般是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一方有重婚或同居行为的、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恶习拒不改正的、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和其他情形。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一般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一般是夫妻感情破裂。具体情形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提出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法律快车提醒,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三、离婚分割财产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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