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30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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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没有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尽快补齐。房屋租赁的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需要尽快进行补齐,双方产生纠纷时候可以有一定的保障。

  一、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呢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尽快补齐。租赁房屋的承租期限超过六个月,就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租赁合同具有的特点是,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其主体是承租人和出租人;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法律快车提醒,以及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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