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3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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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实生活中双方当事人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进行一系列交易时必然少不了要签订合同,那么合同当中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条款要如何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呢?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5、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三、哪些合同订立书面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很多领域方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例如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遵守相关基本原则,根据原则来制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及相关事由。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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