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2-02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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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有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在订立时显示公平的合同、存在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等。合同撤销的后果分别是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以及赔偿损失。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一、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有以下几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二、合同撤销的后果

  1.返还财产。适用于已经履行的合同,是指因该合同交付了财产的当事人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所交付的财产及其孳息和所支付的费用;

  2.折价补偿。是指当事人对应当返还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财产,予以折价补偿。不能返还,包括事实上不能返还和法律上不能返还两种情况。事实上不能返还,是指属于无形财产的专有技术、信息资料等,即使返还也已失去其原有的价值;法律上不能返还,是指财产已经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对该财产已取得所有权。没有必要返还,主要是指当事人相互协商,认为不采用返还财产的方式对双方都有利,因而不必要返还;

  3.赔偿损失。是指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快车提醒,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两个方面:

  1.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的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

  2.主观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法律快车提醒您,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

  (2)受益人的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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