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03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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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依据法律规定,都有继承关系的同时死亡,按照辈分计算死亡顺序,如果辈分相同,则没有继承财产,辈分不同的认定长辈先死亡。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什么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什么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但是如果有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两个及以上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的具体时间,那么就要根据其他继承人的辈分来推定死亡时间。辈分相同,则同时死亡,不发生继承;辈分不同,则推定长辈先死亡,发生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丧失继承权会产生什么影响

  1.继承权的丧失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加以确认。人民法院在判决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至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2.继承权的丧失发生继承人被依法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的法律后果,从而导致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丧失。这种丧失只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法律效力,即继承权的丧失仅是继承人针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因法定事由而丧失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丧失该继承人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亦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3.继承权的丧失对善意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不得以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而对抗善意第三人。丧失继承权的人处分被继承人遗产的,属于对他人财产的无权处分。

  三、遗产的种类有哪些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快车提醒,遗产的类型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 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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