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的冷静期是多少天
离婚后的冷静期是三十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法律快车提醒,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内地的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吗
离婚律师不可以全代理,法律快车提醒,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
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