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哪些
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没有统一的一个规定,需要根据不同的事实而定,短的有几个月,长的有五年。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除斥期间为六个月;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的保全撤销权除斥期间为五年。
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该期限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权利人如果不及时行使,将丧失该项权利。
三、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