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还可以维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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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维权的,已经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便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具体条款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

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还可以维权吗

  一、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还可以维权吗

  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一般不能再维权。如果签订的拆迁协议具有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可以申请撤销。

  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拆迁补偿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法律快车提醒,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由谁签订

  拆迁协议应该由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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