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有哪些情形是可撤销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27 16:10
人浏览
导读:

是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示公平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胁迫或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等。可撤销合同承担的法律后果是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是被撤销。

有哪些情形是可撤销合同

  一、有哪些情形是可撤销合同

  有以下情形是可撤销合同:

  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的。

  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做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

  4.欺诈、胁迫。法律快车提醒,即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或实施不法行为给对方造成危难等手段,使对方做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

  二、可撤销合同承担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其没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一直回溯到合同订立之时。

  2.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是中国民法的民事行为制度的基本规则之一。

  3.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的财产责任。

  三、可撤销合同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这种合同的撤销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如果一方将其因欺诈、胁迫手段所取得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系善意取得,那么受欺诈、胁迫人不得以合同搬用来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