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身体权诉讼请求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3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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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自然人的人身权被他人侵犯的时候,受害人是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赔偿的项目很有多,如果双方就赔偿的相关事宜协商不成的话,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身体权诉讼请求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身体权诉讼请求怎么写

一、身体权诉讼请求怎么写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原告损失费用。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交通费用。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财物损失费用。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费用。

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6、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身体权的内容是什么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6、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7、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8、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三、身体权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在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上所体现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的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侵害人身权,是以人身权为侵害客体,直接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人格利益、身份利益损害的侵权行为。

1、侵权行为的侵害客体是人身权利。

2、侵权行为须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人格利益、身份利益的损害。

侵害生命健康权,必然造成人体伤害甚至死亡的后果;侵害名誉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必然造成人格利益的损害后果;侵害荣誉权、配偶权等身份权,必然造成身份利益的损害后果。

3、侵害后果有的可以用金钱计算损失,有的不能用金钱计算损失。

4、侵犯人身权既可以发生在主体存续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主体资格取得之前或丧失之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身体权诉讼请求怎么写”全部内容。大家记得把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原告损失费用写进诉讼请求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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